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0日

来源:企业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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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构建“智慧慈利”,提高全县信息化水平,建设区域经济强县,根据国家、省有关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智慧慈利”为总体目标,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加快政务信息化进程,培植信息产业发展,强化信息保障安全,全面提高社会事业信息化水平,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社会转型提供可靠支撑。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化建设的部署要求,突出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信息产业培植、信息资源开发和人员素质提升四个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作用,加快信息化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应用步伐,力争到 2015年形成全县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与国际接轨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便民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全县信息化程度达到全省中等以上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智慧慈利”建设方面。强化“智慧慈利”规划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以指导全县各个方面信息化建设。由县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财政落实专项资金,聘请高水平的专业团队组织编写“智慧慈利”规划编制,力争到2015年,完成“智慧慈利”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数字网络支撑。整合城市信息资源,严格按照“智慧慈利”规划,综合运用通讯、网络等数字化手段,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施工,构建信息高速公路。实施“一卡通”工程。在公共交通、公共事业缴费、旅游、社区服务、教育消费和小额支付六大领域,实施城市居民“一卡通”工程,争取成为湘西北经济带“一卡通”运管中心城市。开展“智慧旅游”试点。在景区建设无线宽带网络,实现无线上网全覆盖。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宣传力度,整合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对景区实行数字化网格管理。开发旅游“一诚通”信息服务系统、景区电子商务系统。(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信息中心等)

(二)政务信息化方面。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政府网站效绩评估在省市的排名。借助网络全方位实施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政府”建设。全面推动社会事业信息化,围绕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公众的实际需求,率先推动登记注册、年检年审、税费缴纳、婚姻登记、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网上审批和服务。健全充实各类基础数据库,促进公共服务各领域信息化。在进一步完善县、乡(镇)两级电子政务内、外网的前提下,到 2015年末,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和乡村,100%的政府公开类信息可通过网络查询,80%的行政审批事项可通过网络办理。(牵头单位:县信息中心,配合单位:县民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工商局、建设局、税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及31个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农村信息化方面。根据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配合搞好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和国家、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充实、完善我县科技条件创新服务平台,使我县农村农业信息化工作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服务的微观服务能力有明显提高。推进面向“三农”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服务,推进农业生产过程、农产品流通过程、农村管理、信息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逐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强土地信息中心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力争2015年底在“湖南省农村农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认定基层服务站点30个,争取建成11个信息化中心镇,争取有条件的行政村建成“数字家乡”(一村一网),信息化村达到50%以上。乡镇普遍建立农村信息服务中心,村村建立信息服务站,农村宽带入户率超过50%,初步建成农业综合管理和服务信息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信息中心、发改局、农办、畜牧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经信局及31个乡镇人民政府等)

(四)企业信息化方面。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大力发展四大支柱产业和六个特色产业,突出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营销和商品流通网络化,加快信用体系、安全认证、标准体系、在线支付和现代物流体系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我县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点工作,重点加强用信息化提升矿产、建材、化工、冶炼等重工业,培育仿水晶饰品、电子产品、制鞋服装等行业新产品开发与创新能力。力争到 2015年,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与研发、管理和生产经营的水平提高50%,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成与生产、经营、服务、研发、管理密切结合的内部网络,并建立企业网站。建立服务全县中小企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园、发改局、科技局、信息中心、农办、农业局、林业局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等)

(五)社区信息化方面。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全方位的社区电子政务、网上社区事务管理、社区信息服务系统和社区家庭智能化建设等信息平台,通过与用户终端进行网络互联,推进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社区娱乐、网上购物、社区教育等方面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力争到 2015年,全县 l00%的社区实现光纤接入,社区内 80%以上的家庭实现宽带上网。(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农办、信息中心、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教育局、公安局、经信局及31个乡镇人民政府等)

(六)“智慧城市”信息化方面。建立城市管理监控系统平台,县城和乡镇党政机关、交通要道、所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集贸市场、超市、车站、旅游风景区、娱乐场所、网吧等要害地点和治安复杂区域的监控系统建设覆盖率达到100%,80%的乡镇、50%的村要完成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城市应急指挥联动系统、车辆 GPS 定位系统和网上身份验证系统,努力构建平安厂区、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和平安乡村,提升公安管理和城市综合治安管理水平,力争到 2015年,实现所有派出所联网。(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信息中心、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局、教育局、经信局及31个乡镇人民政府等)

(七)培植发展信息产业方面。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贷款贴息、土地使用、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经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软件开发企业和信息服务企业及其产品,可以享受规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将县内信息产业企业的优秀产品列入政府推荐采购目录,政府机构、通信运营商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应用系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县内信息产业企业承担。信息工程相应资质要求,应坚持必备、适用的原则,不盲目追求高等级资质,为本地企业参与信息化工程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工业园、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科技局等)

(八)加快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围绕推动交通干线物流、专业市场等特色服务业发展,凭借通信、广电、互联网等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物流、商贸企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搭建跨行业的公共信息平台,促进我县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文广新局等)

(九)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建设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信息化安全措施,统筹规划灾难备份建设,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安全系统。确定网络和信息的安全等级,建立等级保护制度,在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过程中,保证信息安全软、硬件的资金投入。建立信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多方面多层次的开展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各级政府网站,必须纳入网络防火墙、防攻击、防窜改系统保护范围,无法自建、自建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应择优选用通信运营商的互联网安全服务,确保政府网站安全运行。要大力开发优秀数字文化产品,建立健全文化信息传播体系,大力倡导网络文明,进一步加强网上思想舆论阵地建设。(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保密局、信息中心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涉及多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把该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要逐步完善“一个领导小组决策协调,一个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一个管理中心建设维护,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要把信息化建设情况和实际成效列入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考核范围,明确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信息化建设考核意见,量化考核标准,及时出台我县信息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对信息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促进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开展。(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绩效办等)

(二)落实人才保障。加强慈利职业学校学科建设,积极培养电子信息、计算机、软件开发等信息化应用人才。加强教学基地建设和社会力量办学,鼓励在企业建立教学实习基地。积极支持职业技术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信息技术培训。鼓励全社会人员(特别是干部职工)积极学习信息化知识技能。积极创造条件,打造有利于信息技术人才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千方百计引进信息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为我县信息化建设提供高层次人才支撑。(牵头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教育局、发改局等)

(三)充分整合资源。启动公共平台建设规划工作,在统一领导、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审批、统一建设的模式下,由县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的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开放性的综合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与省市公共信息平台保持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已建的信息系统,在确保安全保密的前提下,要实现上下相关部门信息的互通,同时根据其工作性质、业务范围、网络结构、建设规模等因素,逐步将各个信息系统纳入公共平台。对于将要建设的信息系统,必须坚持先规划审批再建设的原则,依托公共平台为基础进行建设,坚决杜绝重复建设。(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信息中心等)

(四)规范项目审批。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加强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等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以及信息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的支持。涉及财政性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和信息产业扶持项目,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的需求效益、规划布局、技术标准、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以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进行论证、审批后,由财政部门按计划拨付。未经审批的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拨款,有关部门不得擅自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后,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将会同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信息中心等)

(五)加强信息化制度和标准建设。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并完善我县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制度。重点抓好信息化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信息安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共享、信息技术应用、信息产业等领域的政策制定。积极贯彻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地方性标准规范和标准体系。加强信息化标准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保障信息化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县质监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信息中心等)

(六)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县域信息化工作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县域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有关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信息化的认知度。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规划制定、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工作,研究制定推动各个领域信息化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认真落实信息化建设管理、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信息化推进工作。(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文广新局、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旅游局、发改局、农办、农业局、民政局、信息中心及31个乡镇人民政府等)

慈利县人民政府        

2014422       


慈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2印发